2007-12-17

向网络实名制说No?

一项正在制定中的关于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政法规或将为沸沸扬扬的网络实名制大讨论划上句点。该法规关于网络实名制的条文中,关于互联网用户责任的表述为“可以提供真实信息”,而非“应当提供真实信息”,即并未把提供真实信息作为互联网用户获取服务的必要前提。该态度一反年前中国互联网协会关于在大陆实行博客实名制的提议,如获通过,无异于给长期被实名制阴霾笼罩的中国大陆网民带来一缕阳光。

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背景资料:中国互联网协会,是信息产业部主管下的行业组织,在该项新法规中被定位行业自律部门。2006年11月28日,协会理事长胡启恒院士透露,中国正在探讨和逐步试行在网络世界实行有限实名,也就是后台实名,以平衡个人隐私和公众利益与国家利益。另据2007年1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协会宣传部部长戴炜在接受专访时表示,网络实名制很多东西还在探讨阶段,并不会马上实行,目前进入日程的只有博客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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