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1

“死刑复核程序的程序设计与实践运作”研讨会纪要


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死刑复核程序的程序设计与实践运作”研讨会于2006年4月1日在友谊宾馆召开。

上午做主题发言的有:张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陈瑞华(北京大学教授)、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下午做主题发言的有:陈兴良(北京大学教授)、张明楷(清华大学教授)、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明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等。

上午发言争议的焦点主要有:1.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是行政还是审判;2.死刑复核的审理方式是延续以往的书面审理还是改革为开庭审理,开庭的话是在最高法院开庭还是到地方开庭;3.辩护律师如何参与死刑复核,是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是会见法官表明主张还是出庭辩护;4.检察院应否参与死刑复核;5.死刑复核的裁判方式有那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否一律发回重审;6.除法律问题外,最高法院应否继续审理事实问题和证据问题。

btw:友谊宾馆的园子里满树的梨花开了,片片洁白包裹着枝桠,点缀着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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